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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变革平台经济
2022-01-12 17:21:54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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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联网经过二十多年发展,不少平台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屠龙少年”不能成为“恶龙”。强监管、反垄断、拆墙……2021年对野蛮生长的互联网平台而言,堪称惊涛骇浪。



    |《中国企业家》记者 刘哲铭



    编辑|李薇



    头图制作|王超



    2020年12月24日,冬天的杭州也有10度,街头处处洋溢着新年的气氛,阿里巴巴也为即将到来的新年装饰了一番。但平静祥和的景象外,却有另一条紧张的复线。

    当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受反垄断调查的影响,2020年12月24日收盘,阿里巴巴美股下跌13.34%,市值跌去超92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035亿元),创下在美上市以来单日最大跌幅。

    或许,那时的阿里巴巴也很难预知,接下来的2021年全年,国家展开了一场对整个互联网平台经济的集中反垄断审查,对阿里巴巴的调查只是开端。

    这一年,国家不断昭示反垄断决心。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印发了反垄断指南。指南中明确指出,平台为互联网平台。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4月10日,靴子落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开出182.28亿元的罚单。不单是阿里巴巴,6个月后,美团也因“二选一”行为被处以共计34.42亿元的罚款。

    中国互联网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平台的能力和资源进一步集中、强化,不少平台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屠龙少年”不能成为“恶龙”。

    周鸿祎在接受《中国企业家》专访时表示,数字化已经变成中国的国家战略,在数字化经济的战场里,上半场的主角是互联网公司,下半场里互联网公司要甘于做配角,积极参与到产业互联网的建设中。

    “网络安全元年”“宇宙元年”……2021年,“元年”扎堆涌现。但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这一年,“反垄断元年”几个字意味深远。

    反垄断背后

    2019年“双11”前,阿里巴巴与拼多多战火纷飞,“二选一”再次成为热词。

    “二选一”,指的是电商平台基于技术或规模优势,强令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保证产品只通过该平台销售。长期以来,“二选一”的矛盾主要集中在阿里巴巴和拼多多两家。

    阿里巴巴集团公关委员会主席、阿里巴巴合伙人王帅彼时发文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平台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促活动的各项资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紧接着在乌镇举行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表达了对阿里巴巴的“指控”:“‘二选一’的过程,就是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平台,要求商家在稍大一些的平台和稍小一些的平台之间‘站队’,看上去的互惠互益实际上已经是不对等的商业契约。”

    一番争论终在2021年画上句号。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事实上,国家对平台的治理早已提上日程。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生效。2016年4月19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市场也存在一些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况,中小企业对此意见不少。这方面,要规范市场秩序,鼓励进行良性竞争。这既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竞争能力、扩大市场空间,又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国家利益、更好服务百姓。”2018年,发改委系统、工商系统、商务系统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实现整合。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但以往,由于执法力量薄弱以及难以界定,《反垄断法》被贴上了“纸老虎”的标签。从外界解读来看,2021年的高压政策并非意在束缚平台经济发展,而是望其能健康发展。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分析:“国家一系列对反垄断的举措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政府的取向会兼顾两头,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要让平台经济发展壮大。”

    随着数字经济逐渐成为国家战略,“反垄断”成为新的关键词。国际金融论坛(IFF)学术委员会主席、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黄奇帆在《结构性改革》一书中指出,数字化时代要遵循十条基本原则,其中第二条是落实反垄断法,尤其要防范市场份额的垄断程度达到整个国家80%甚至90%的企业。在形成垄断优势后又对平台商户或消费者收取高昂的门槛费、服务费。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长速度,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接下来,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将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走向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拆墙与共同富裕

    12年前,淘宝第一届“双11”只有27个品牌参与,口号和规则粗暴直接:全场五折,全国包邮。

    那时,张勇刚刚上任淘宝商城总经理,他说当时的目标纯粹,“让别人记得我们”。在张勇纯粹的目标背后,淘宝商场被马云赋予了更多期望:让淘宝商城所代表的B2C业务能够引领“主流人群的主流消费”。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淘宝开始不断向“大牌”进攻,扩张品牌丰富度。

    有分析师认为,淘宝汇聚的品牌越多,流量越多,淘宝用户粘性越强。随着越来越多的品牌入驻,越来越多的流量涌入,商家可以选择付费获得流量的分配,这也是淘宝天猫的核心,通过汇聚流量再按一定规则分发。

    大公司们在互联网“圈地”,掌握流量、数据,以及由此带来的分发权和一切商业变现可能。但在中国互联网的嬗变、迭代中,阿里巴巴与腾讯形成了两条泾渭分明的河流,一边是围绕核心电商业务及衍生出的物流、支付等业务,并以此构建起庞大的帝国;另一边则是覆盖社交、游戏等产品的时间熔炉。如今,两条河流走到了交汇点,互联网公司不仅告别了“二选一”,也开启了“拆墙”运动。

    2021年11月29日,微信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落实“以安全为底线,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的互联互通方案,在有关监管部门指导下,微信于即日起开始对外部链接管理措施进行更新。微信方面表示,在点对点聊天场景中将可直接访问外部链接。

    微信此举的背景是,“反垄断”如火如荼之际,工信部在7月启动了为期半年的互联网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9月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称:“互联互通是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工信部正在要求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务实推动即时通信屏蔽网址链接等问题,分步骤、分阶段解决。”

    “拆墙”意味着互联网告别曾经的“财富密码”,流量蛋糕重新划分。但无论是互联互通的推进,或是学者专家们对政策的解读都并未“利好”市场。

    这一年里,互联网企业在股市经历了一轮势差极大的过山车。阿里巴巴美股及港股均大幅下挫超47%,港股股价更是创四年来新低;腾讯股价则从2021年2月中旬突破775.5港元历史新高后一直走低,半年来腾讯市值已较高点蒸发近2.4万亿港元,相当于2个五粮液。

    如果说股价折射了对公司发展的未来预期,从这个角度来看,互联网企业的确代表了不确定性。

    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张勇谈及股价时表示,阿里巴巴不关注股价,而是关注技术发展和长期价值创造。的确,比起恢复市场信心,阿里更多强调“共同富裕”与“社会责任”。

    2021年9月2日,阿里巴巴宣布将投入千亿助力共同富裕。次日,阿里巴巴助力共同富裕工作小组正式成立,张勇任组长。在2021“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体会议上,张勇提出了阿里巴巴围绕社会责任的两大战略:ESG和共同富裕。ESG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绩效而非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

    2021年,互联网企业对社会价值和共同富裕的关注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腾讯刚宣布追加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继2021年4月宣布投资首期500亿元资金用于“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项目以来,腾讯累计投入1000亿;美团CEO王兴更是在朋友圈对美团做了新解读:“美”意味着“好”,“团”意味着“一起”“共同”,所以“美”和“团”合起来就是“一起更好”,也就是说“共同富裕”本身就植根于美团的基因之中。

    在经历了二十多年飞速的野蛮生长之后,互联网平台开始意识到,规范发展、反哺社会,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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