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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获批券商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2008-06-02 03:31:15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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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获批券商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新浪财经讯 中信证券(600030)6月1日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期货中间介绍业务(IB)资格,核准公司为中证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IB)。至此已有17家券商获得了该项资格。

      此前,中信证券将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5亿元人民币。分析师认为,公司经纪业务将借助IB业务资格分享中证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

      所谓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的业务模式。

      目前,要申请IB业务资格,证券公司必须满足多项条件,其中包括,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已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等等。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由于国内大中型证券公司,基本上都拥有控股的期货公司,预计在股指期货推出前,将会有更多控股期货公司的券商,陆续获得IB业务资格。

      虽然股指期货迟迟没有推出,但由于近期股市低迷,券商介绍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热情也逐渐高涨。4-5月份,券商IB资格审批的进度也大大加快,目前已有长江、华泰、海通、光大、浙商、兴业、申银万国、东海、银河、国泰君安、国联、渤海、南京、齐鲁、招商、平安证券获得IB资格。

      按照证监会5月23日出台的“一参一控”有关规定,同一主体控股和参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元平)


    本文转载于 新浪网: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80601/232349332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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