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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和韩国银行同意建立货币互换安排
2008-12-12 15:52:5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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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中韩本币互换事宜答记者问

      1、请问中韩本币互换具有怎样的意义与作用?

      答:中国和韩国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意义在于体现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的意愿,并以此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
     
     
     
    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具体而言,两国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并可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2、请问中韩本币互换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中韩拟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是双向的货币互换,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按12月9日汇率计算),双方可在上述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银行签署框架协议,下一步,双方还将就协议详细内容进行协商,并尽快签署最终协议文本。

      3、请问中韩本币互换与清迈倡议下的双边货币互换关系是怎样的?

      答:2000年,10+3通过了清迈倡议,决定建立双边货币互换网络:中韩在清迈倡议框架下已签署了规模为40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我国领导人在最近的10+3会议上提出,积极推进包括“清迈倡议”多边化在内的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的区域货币金融合作。

      中韩本币互换是央行间的货币金融合作,形式更加灵活、启动更加便捷,与清迈倡议的主要精神一致,并与其相互补充、配合,目的是进一步丰富区域金融合作的内容和形式。

      4、请问中国还将与哪些国家(或地区)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答:中韩本币互换协议是中国人民银行自此次金融危机以来第一次与其他央行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将积极研究与其他国家(地区)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建立类似的货币互换安排,以维护区域及全球金融稳定。

      5、请问中国对于加强本地区金融合作有何看法?

      答: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深入参与本地区金融合作。我们相信,加强本地区的金融合作有利于维护本地区的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也是对全球金融稳定的重大贡献。 来源:央行网站

      编者注:货币互换概述

      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在互换交易中占主要地位。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来说,利率互换是相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而货币互换则是不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货币互换双方互换的是货币,它们之间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改变。初次互换的汇率以协定的即期汇率计算。

      货币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筹资成本及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货币互换的条件与利率互换一样,包括存在品质加码差异与相反的筹资意愿,此外,还包括对汇率风险的防范。

      举例来说,如果韩国爆发类似1997年金融危机,韩元汇率走势发生大幅波动时,中国人民银行就可根据货币互换协议,各拿出资金用于稳定韩国国内金融市场,并将韩元恢复到稳定的汇率水平。

    详细:

    共同警惕金融危机 中日韩扩大货币互换规模

      禹刚 唐昆

      上周末,中日韩三国央行行长签署了新的货币互换协议,扩大韩国与中日两国的货币互换规模。货币互换协议旨在金融危机来临时,增强各国流动性支持的力度,此举是亚洲区域合作计划的一部分。
     
      新协议的签署旨在解决短期资金流动问题,稳定区域金融市场,防止类似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再次发生。根据新协议,中韩之间的互换规模扩增至40亿美元,比20亿美元的现有协议规模提高一倍。而韩日则达成了30亿美元的互换协议,允许双方在缺少日元或韩元时互相借贷,此前两国协议的规模为20亿美元。

      举例来说,如果韩国爆发类似1997年金融危机,韩元汇率走势发生大幅波动时,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央行就可根据货币互换协议,各拿出资金用于稳定韩国国内金融市场,并将韩元恢复到稳定的汇率水平。

      5月初,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亚洲开发银行年会上,亚洲各国财长也曾经倡议加强《清迈倡议》,扩大货币互换规模。《清迈倡议》是亚洲国家为抵御金融风险而建立货币互换关系的倡议。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泰国银行签署了总额为20亿美元货币互换协议。2002年3月,又与日本签订了约3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安排协议,允许在紧急情况下相互融通相当于30亿美元的日元和人民币。

      在此次中日韩更新货币互换协议之前,三国与其他亚洲各国之间缔结的互换协定主要是单向协定,即当对方提出要求时,将美元和对方国家货币进行交换。而在今年1月25日,日本和泰国续签了彼此的货币互换协议,将单项援助改为双向支持框架。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剑平表示,由于金融危机以后的汇率风险尚未消除,美元的走势前景不明,“这些互换协定应该延续。”

      “扩大货币互换规模是一种比较简单易行的做法。”社科院国际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何帆昨日表示,其象征性意义可以起到提高信心,改变投资者预期的积极作用,而亚洲各国的金融合作正需要这样一个平台。

      《清迈倡议》的主要推动者、亚洲开发银行行长黑田东彦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亚洲经济依赖性在加强,“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和可信性与其他国家的反应互相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彼此的信任和合作越来越重要”,而亚洲货币间的合作“不仅带来双边利益,还将给亚洲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益处。”

      但同时专家也称,“《清迈倡议》在制度性安排上仍需更多改善。”何帆认为,把货币互换规模增加一倍,实际上能够发挥的作用并不大,而诸如贷款条件方面的制度修改更加重要。

      譬如,按照《清迈倡议》规定,需要流动性支持的国家能够立即得到双边协议10%的短期资金支持,剩下的90%要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助项目挂钩。这极大地限制了受援助国家短期内的资金援助,降低了互换协议防御投机资本冲击的能力,而对防止危机扩散来说可能有心无力。

      因此何帆认为,“货币互换协议应该朝着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逐步脱钩的方向发展,而此前日本所倡导的成立亚洲货币基金将是更高程度、更富效率的机制。”

      另外,日本央行行长福井俊彦还透露,三国央行行长还在货币政策方面进行了商谈,并表示会谈机制将在今后保持下来。但是,人民币汇率改革和外汇储备等热点问题并未进入本次会谈的议程。

      相关链接

      1997年亚洲爆发金融危机后,亚洲国家一直在努力探索如何通过加强区域货币金融合作达到防范区域性金融危机之目的。2000年5月,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简称“10+3”)在泰国的清迈达成了《清迈倡议》,在探讨如何有效地集体防范金融危机、促进区域金融稳定与合作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为今后东亚进一步发展货币金融合作奠定了基础。此后,“10+3”成员国按《清迈倡议》确立的原则框架,先后签署了16项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规模达275亿美元(截至2003年12月末)。虽然这样规模的金融资源相对于该地区巨额的外汇储备仍微不足道,但其对推进东亚国家共同的政治经济战略利益的意义及所体现的“互信、互助与互进”的精神却远超过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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