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开征物业税房价不会大幅下降 已在南京“空转”
2009-06-06 14:11:32 502
  • 收藏
  • 管理
    曾经一度沉寂的物业税,因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热、房价的攀升和上月2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提及的“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而再度成为热议的话题。物业税是什么?物业税和房价、地价的关系怎样?面对正在回暖的楼市,物业税的出现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种影响又会对普通的购房者产生什么样的波及?相信与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杨抚生的对话、对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胡志刚的专访,会给这些问题带来深入的启发和思考。

      物业税已在南京“空转”

      记者:上个月2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这似乎释放出一个信号,立即引起市场各方的强烈关注,A股地产板块也受到影响当天全面下挫。

      杨抚生:其实这并不是第一次提及物业税的问题。从国际上说,物业税是对房产、地产的所有权征税。我国的情况不同。我们是有区分的,房产有所有权,地产只有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不等。但房产和地产又不可分,尤其要看到是房价的增值部分主要体现在地产上。

      记者:这是不是给我国物业税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

      杨抚生:应当说增加了复杂性。因为复杂,所以三年前北京、南京等几个城市就实施了物业税的空转,用于对物业税“把脉”。但由于过于复杂,空转的结果并不理想。

      近两年出台征收物业税可能性几乎为零

      记者:你指的复杂在哪里呢?为什么会导致空转不理想?

      杨抚生:主要是房屋的产权过于复杂。物业税空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面积征收,一种是按价值征收。按面积征收计算简单,但缺乏公平性。比如同样是90平方米的房子,一套在新街口,一套在江北,按同样额度征收物业税肯定有失公平。发达国家一般按重估价值征收。但这一体制要求评估机构要跟上,最起码物业每1-3年要评估一次。因为这些技术跟不上,所以空转的结果不能完全反映问题。

      我个人认为按重估价值计算比较合理。对于免征额的确定,目前也有几种说法,按面积计算的有90平方米以下免征,有120平方米以下免征,也有的建议144平方米以下免征。我认为可以放宽些,比如放到150平方米。或者按价值征收的,免征额以150平方米乘以该城市的平均房价。比如南京的商品房均价每平方米6292元,免征额即定在6292×150=94.38万元。房屋重估总价高于此征收物业税,低于此免征。

      对于税率我建议采取累进税率制,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比如超过免征额100万元以内的采用0.5%的税率,100-200万元采取1%的税率,200-300万元的采取1.5%税率等。但不管怎么,物业税的出台都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

      记者:那国务院此次文件发出的信号究竟代表什么?

      杨抚生:只是说明现在物业税已提到了研究立法的过程。以前只是理论研究,空转是按理论研究进行尝试,现在要根据空转结果修订方案,拿出修订的草案成为物业税税法的讨论稿进行讨论研究。物业税出台有个过程,从常规情况判断,两年能出台就算很快了。

      物业税开征与房价、地价升降没有必然联系

      记者:物业税是对房地产的保有环节收税,这也是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最终得到体现的环节。现在有很多说法提及征收物业税后,房价会降下来,你的看法呢?

      杨抚生:我认为物业税开征可以完善房地产税制,使其结构合理,有效抑制房地产投机,也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个人的收入进行再分配,但我并不认同物业税可以抑制房价的说法,物业税开征,房价有可能降也有可能升。

      经济学上有个词叫税负资本化,也就是在特定商品(如土地、房产)的交易中,买主将购入商品在以后年度所必须支付的税额,在购价中预先一次性扣除,从而降低商品价格,税额转由卖方承担。这是指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假设房地产市场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或刚性需求较大,就不会出现上述情况了,比如一位卖主要卖二手房,他的卖价就不仅包括房屋的价值,还要加上这些年他交的物业税,如此一来房价反而涨上去了。这就是税赋转嫁到房价上的典型例子。二手房价格上来了,一手房价也会跟进。因此,物业税要看方案怎么设计、税率多高、免征额多少,在房产开发、交易环节的税负是否先降低了。设计得不好,甚至有可能会与当初目标相违背。

      记者:物业税的开征相当于把本来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征收,这对于地价会不会有大的影响?

      杨抚生:从理论讲是这样,但现实性不强。因为地价不能精确计算。土地价格最终由市场说了算。物业税开征只是一种政策,和房价、地价的升降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我认为,物业税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对现有的房地产税、费进行调整,清费正税,属于税收性质的并入税收,不该收的费坚决取消,大幅降低行政性收费比例。这个比例降下来,房地产成本降低了,老百姓才可以买到价格便宜的房子。否则开征物业税反而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这也正是我主张物业税的免征额一定要放宽的原因。



    上一页:高考首日微笑走过 作文《品位时尚》写好有点难 下一页:南京将出首部夫子庙总体规划 景观带扩成风景区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