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金融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建设良好金融秩序示范区,开发区有不少绝招。
(1)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探索建立政府牵头,法院、公安、工商、税务、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保护金融债权工作体制和机制,组织和设立专门的金融法庭,探索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
(2)强化金融执法。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严厉打击各种金融犯罪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依法审查和推进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确保案件执结率,探索依法保护金融资产安全和有效维护金融秩序的新模式。
(3)加强金融监管。支持和推进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支持和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搞好金融监管工作;严格信息披露,规范金融竞争行为,探索建立金融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
(4)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金融生态区建设营造良好、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010年4月以沈阳经济区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标志,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建设全国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连续三年承办东北金融高层论坛,并成为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品牌。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与法国拉德芳斯中央商务区和英国伦敦金融城都建立了合作关系。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参加了世界中央商务区大会,成为世界中央商务区联盟的发起单位之一。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区”和“中国最具竞争力金融开发区”。
名词解释
先行先试: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进行金融改革创新”的要求,先行在开发区开展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
金融生态:
开发区建设国家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的内容是:建设诚信体系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产融关系融洽、体制机制合理、法律保障有力、基础设施先进的金融生态发展环境,打造金融体系健全高效、金融服务能级高端国际、金融辐射范围区域化、金融与经济社会和谐共荣与持续发展的金融生态先进区,通过五年时间的综合试验,进入全国金融生态最优地区行列,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示范全国,成为服务和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