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动态》人行:允许符合条件金融租赁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债券
2010-10-16 1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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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通通讯社1日专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银监日前联合发布公告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并规定了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具体条件。 人行表示,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债,有利于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并增强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而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债,有利于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促进扩大国内汽车消费需求,支持汽车产业振兴。 根据要求,发行金融债券,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下同)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而发行金融债券后的资本充足率均应不低于8%。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通过出租生产设备等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融资支持,中小企业是其重要服务对象。截至09年7月底,中国共有金融租赁公司12家,资产总额达1081亿元。(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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