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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推动节能减排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青海省政府日前出台了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将以环境保护作为实行差别化金融政策的基础,强化绿色金融理念,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青海省此次出台的绿色金融发展举措包括:完善金融业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限制污染企业和高耗能落后产业、产能向青海转移;对未通过环境评价和能耗评价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予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停止融资支持;实行严格的事后监测制度,对项目投产营运后环保不达标并未限期整改的,禁止发放新增贷款。